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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购新规:鲜活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
Bianews 2017-01-12 08:10

Bianews报道 1月12日消息,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发布了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》,明确了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。

包括消费者定作的商品;鲜活易腐的商品;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交付的报纸、期刊。此外,还包括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,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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