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岁少女2个月打赏主播25万
Bianews报道 2月10日消息,今日,有报道称上海孙女士13岁女儿在两个月间用其手机偷偷给某网络主播打赏25万元。孙女士发现后立即报案,但因打赏期间未发生任何诈骗行为,被认定不构成诈骗,公安机关无法受理此案。
孙女士女儿小苏打赏的是一名在腾讯全民K歌App直播的男主播“杨光”,小苏购买了大量“K币”打赏,同时也在主播QQ粉丝群中发放多个红包。而该主播在直播时也会直接开口向粉丝索要各种礼物。
律师郑洪涛认为,小苏未满16周岁,属限制行为能力人,可以通过法律做无效认定。从法律角度讲,未成年人未经父母许可所进行的大额消费是可以追回的。
